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到齐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开展专项督查

    6月2日上午,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党工委书记、党组书记、主任袁永理率队到丽江市齐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乐公司)开展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专项督查。委综合监督科、医政医管科和古城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参加督查。

    督查组根据《关于印发<丽江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丽卫发〔2020〕8号)和《关于对丽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丽卫发〔2020〕11号)文件中的整改工作要求,对齐乐公司医疗废物高温灭菌处理、医疗废物收集运输、清洗消毒、破碎毁形、污水处理等系统的运转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就人员配备、安全防护及运行资质条件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当场将监督检查结果进行了书面反馈。

    在现场召开的督查问题反馈会上,袁永理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做好上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紧迫性;二是要根据医废集中处置有关技术要求,规范处置运达处置中心的医疗废物;三是要不断提高公司的清运能力,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尽早实现全市范围内医废48小时内清运的要求;四是公司与医疗机构在交接医废的过程中要规范填写转移联单,注明交接量、交接人员姓名及运送车牌号等信息;五是要做好企业发展规划,不断提升公司服务能力,找准自身定位;六是要根据标准要求切实做好员工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因防护不到位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齐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督查组要求落实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医疗废弃物处置到位。